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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消保委发布2023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4-03-26 00:34   

  为积极引导消费,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发布2023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医疗、家电、旅游、运动、汽修、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敦促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同时,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风险、文明理性消费。

  2023年10月,消费者余先生来市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在市区某酒店用餐时摔倒受伤导致眼球破裂,经手术治疗后视力依旧受损严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消费者多次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因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温州市消保委进行投诉。经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市消保委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酒店方对消费者受伤要负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多次调解,最终由酒店方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5万元。

  华为Mate60系列手机一经发售便引发抢购热潮,2023年9月份,张先生在永嘉县瓯北街道某“华为手机店”花费1000元定金预定华为Mate60系列手机。几天后,张先生接到该店销售的电话,称其预定的手机已到货,不过要购买这部手机,必须加购499元的碎屏险。张先生认为自己不需要碎屏险,该店捆绑销售不合理,要求商家按原价进行售卖,商家不同意,于是便向永嘉县消保委进行投诉。经核实,该商家确实存在捆绑销售的事实。消保委工作人员对该商家进行批评教育,指明捆绑销售属于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退还消费者定金1000元。

  2023年4月,泰顺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称,12名旅客预定了泰国夕阳红出境游并已缴纳全款,但旅行社出发前5天才告知旅客,泰国国家移民局发文规定前往泰国旅游需要兑换一定的泰铢,否则会有遣返风险;且当时泰国正处登革热上升期,确诊病例过万。对此,旅客认为报名参团时旅行社并未告知相关信息,遂提出退款诉求。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经核实,兑换泰铢是泰国移民局的硬性要求并非是旅行社强制消费,且泰铢兑换之后仍然可以换回人民币,并不影响旅客出行。但是旅行社确实在前期宣传信息中并未明确对出行风险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经调解,旅行社承诺承担兑换泰铢汇率产生的差价,配备齐全针对登革热的相关药品和驱蚊产品以保障旅客出行安全,并安排泰顺本地的泰国游专业导游一同前往,让游客玩得放心、玩得开心,双方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2023年3月,平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假冒某知名温商品牌剃须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打掉各类生产窝点3个,查获假冒剃须刀成品1千余个,商标标识3万余个。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租赁厂房设立生产窝点,利用购进的各类假冒配件组装成成品,并通过电商平台非法出售假冒剃须刀,涉案金额700万元,该案被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2023年12月,洞头区、永嘉县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假冒少儿教辅图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各类窝点7处,查获盗版书籍4万余册,关闭涉案网络店铺52家,涉案价值200余万元。以林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广州增城开设印刷厂,印刷盗版书籍,通过开设网店将盗版书籍销售至全国30余个省份。该案被列为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

  2023年4月,市民江先生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瓯海区某汽车维修服务部为赚取利益,欺瞒车主将原装三元催化更换为修复件,引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经调查,该企业还利用M站(指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准并与信息管理平台联网的能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的汽修店)资质,为部分车辆更换三元催化修复件,上传尾气排放维修治理数据通过检测站(I站)年审通过后,又将车辆恢复到年审前原本的状态,且维修电子档案记录为“车辆清洗”,以上行为属于虚假维修行为,严重违反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同年11月,该企业被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摘去“M站”牌匾。同时,该企业因未建立维修车辆登记制度受到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罚款处罚。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温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涉嫌销售假农药进行调查,最后认定该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天然香樟木驱虫包,2023年2月,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32.09元,没收驱虫包810袋、原料3500包、生产设备1套,罚款50000元,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队根据线索对鳌江镇某网络游戏公司进行调查,最后认定该当事人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1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协调当事人退还了未成年消费者的费用。

  2023年8月,平阳县文广旅体局接到群众举报,关于昆阳镇某游泳中心在游泳教学过程中存在教练员怠于教学,不合理安排课程的情况。经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经营期间仅配备一名救助人员,现场无指导人员在场。该行为构成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未按规定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事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协调当事人退还消费者尚未完成的课程学费。

  根据举报线索,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某某为他人提供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注射服务进行突击检查,经调查核实认定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注射服务,2023年1月给予没收医疗器械及药品、罚款322275元的行政处罚,并积极协调当事人将违法所得64455.00元于案发后全额退款给受害人。

  2023年3月,市民王先生向12345热线反映,称自己在饿了么平台看到某菜馆店铺宣称6斤的蒜蓉小龙虾126元/份,但下单外卖送到后实际只有约2-3斤,感觉被介绍误导欺骗了。接到投诉后,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查情况,发现商家的确直接用文字描述“经典蒜蓉小龙虾6斤”,按正常思维理解有6斤小龙虾。商家对此解释称总量有6斤,是包含了配料和汤汁。工作人员指出,商家这样描述主观上有故意混淆事实的目的,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根据以上事实,执法人员责令该商家整改,经批评教育,商家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给王先生退款,并第一时间将平台的商品描述予以改正。

  2023年2月,市民陈先生反映,其在龙湾区瑶溪街道一加油站加油后收到了一张免费的洗车券,在洗车过程中,其车辆挡风玻璃出现裂纹,因此要求赔偿损失。加油站称这是“免费洗车”,概不负责。市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并认定事实。执法人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虽然是免费洗车,但加油后的附赠洗车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赠与行为。商业赠与是买方必须先行购买卖方的商品,在支付对等的价格后,才能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附赠行为与销售行为本身密不可分,其实质仍是一种有偿买卖的法律关系,加油站不能以免费洗车为由免责。

  2023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温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从2023年2月开始,组织开展“认养活动”,活动内容为消费者在该公司处选择认养对象(土鸡或香猪),支付相应认养费用,由该公司具体负责认养对象的养殖。认养期限届满后,消费者可选择自用或选择由该公司对认养对象进行回购。截至案发时,已有12名消费者一共认养了5600只鸡,单价50元/只;认养了35头藏香猪,单价2000元/头,经营总额共计35万元。经调查,该公司能提供证据证明养殖的土鸡有2000只、香猪35头,在消费者领取其余养殖对象时,该公司用盐焗鸡等代替土鸡交付给消费者。该公司组织“认养活动”承诺交付的认养对象实际养殖数量远小于消费者认养的数量,并且消费者领取时却用盐焗鸡等代替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整改,并作出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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